12月30日下午,省国资委组织召开系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张美诚,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刘少君,委机关人事处处长龙子晨,各省属监管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省国资委驻绥宁县对口帮扶工作组成员参会。
会议听取了对口帮扶工作组情况汇报,通报了省国资委系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情况。参会企业分别就重点支持绥宁县对口帮扶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肯定了省属监管企业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不足,强调国资国企要心怀“国之大者”,继续承担起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
会议要求,省属监管企业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充分认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具体责任,责任部门担负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握重点,抓好落实,坚决守住防返贫致贫底线,保质保量完成对口帮扶绥宁县消费、就业帮扶等指标任务,结合自身优势和绥宁县资源禀赋选好产业项目;从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角度出发开展支部党建联村活动,推动“村-企”党建互相融合、互相促进。要加强调度,严格要求,每季度调度一次省属监管企业参与对口帮扶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加强督促,同时严管厚爱乡村振兴派驻干部,为乡村振兴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马菀倬
来源:省国资委网站